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房产政策
廉租房保障范围将逐步扩大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7年8月27日8:34 新华社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继续调整结构稳定价格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曾培炎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会议决定,全国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公积金增值和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廉租房
 
    会议要求,今明两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尽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
 
    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给予补助支持。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用地继续实行行政划拨的政策,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用地指标。
 
    ■进一步加强调控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国办发[2005]26号文件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会议重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省级政府对房价稳定负总责
 
    会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体系,各项配套措施要尽快出台。
关键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房价,公积金
>>相关新闻
·姜伟新建设部副部长新上任 拟设“住房保障司”
·经济适用房被定为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如何经济适用
·全国住宅工作会议今天召开 房改政策有待完善
·全国住宅工作会议召开 住房保障重点转向廉租房
·十年总结 房产调控政策将“转舵”?
·五部委重拳联查土地出让违规 问题将直报国务院
·住房保障会议聚焦低收入家庭 落实90/70政策
>>摘自“新华社 ”的资讯
·任何单位不得新征新购土地集资建房
·央行年内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物权法》:国土资源是最重要最有价值的"物"
·宏调显效 06年上海楼市走出一条微幅下行的曲线
·2007年房地产调控"利器"释放新信号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