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就向中央提出了建议,我认为建设用地供应渠道单一的情况需要改变,我上诉的这些观点都已经写到了建议里面去。据我所知有关主管部门对这些意见也是支持的。
现在我们全国,包括全党,也都认识到了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分为公益性的和经营性的,经营性的建设用地何必要征呢。温家宝总理在去年也讲了这样一句让人记忆犹新的话,说土地出让金主要应当给予农民,我甚为这个话说的是非常对的。
这之后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作出了决定,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这个说的就更加深刻了,我认为加快经济制度改革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破坏问题。
因为根据《宪法》,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城郊土地呢、农村土地呢,应当说大部分都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他也是土地所有者,不能够运用一方土地所有者的行政管理职能,去剥夺了另一方土地所有者他们的土地处置权利。
所以我认为问题并不是出现在土地实行招拍挂本身,而是出在招拍挂的渠道单一,只是独家拍卖。如果实行多渠道进行土地经营,包括允许农村的集体土地通过一个运营公司进行拍卖、招标,这样就可以有效的实现价值回归,也可以避免目前在独家拍卖土地中出现的问题。这是我设想土地进行多渠道经营的简单的模型。
如果允许农村的建设用地规范的进入市场流转,至少可以带来三个好处:
第一,怎么了城市的功绩渠道,可以有效的防止土地拍卖的价格过高。一共9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关键字:中房 孟晓苏 招拍挂 得失 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