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房产政策
国务院发文:囤地一年以上按地价20%征收闲置费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8年1月8日10:3 中国政府网
 

  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十)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要加强建设用地税收征管,抓紧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财税政策。 

  (十一)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储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并将现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储备。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土地前期开发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的土地,依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 

  (十二)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土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 

  (十三)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制订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拟定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一共7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关键字:国务院,囤地,土地闲置,地价

>>相关新闻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土地登记办法》2月1日将施行
·房地局:外地人购房无限制 购房者中八成为自住
·国务院再念紧箍咒 规定土地闲置两年将无偿收回
·节能草砖房成了“新宠” 在北方五省份悄然兴起
·开发商捂地升值美梦受打击 整肃风暴似乎开始了
·探访三地“空转”试点 物业税“转”起来复杂
·信贷开闸难解楼市饥渴 开发商“押宝”第一季度
·徐绍史要让保护小产权的地方政府付出沉痛代价
>>摘自“中国政府网 ”的资讯
·国土资源部等5部门联手清理非法低价出让土地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