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为民认为,此次详尽的调研,或将成为未来清查土地的武器,将成为“土地身份证”。他认为,从近期的调控政策边可以明显看出,中央政府已经对打击“囤地居奇”表现出坚定的决心。
1月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蔡为民认为,6月底,将是中央设定的处理闲置土地的大限,因此地方政府将从调研的起步阶段开始执行政策。从2007年上海市房地局最后一个土地公告“遇冷”可以看出,清理闲置土地政策,已经对部分开发商的心理以及实际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囤地”命运生变数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所所长李战军认为,《闵行区经营性土地一地一表》或许只是区房地局进行的例行常规工作。业内人士同时表示,通过此次调研,区房地局可以详尽了解区域内未来几年的土地开发量以及房源上市量情况。
蔡为民则认为,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复制性,部分开发商以前确实存在“囤地居奇”的现象,甚至于有开发商并不建房,而是转卖土地,以获得利润。他表示,1998年-2005年,全国还有约1.7亿平方米建筑面积,未转成供应量。
蔡为民表示,目前20%的土地闲置费在许多城市并未真正征收,只有通过此次严打囤地,才能让一些手中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加紧时间开发。
有媒体认为,该调研表上报后,主管部门还将根据土地的现状,在“闲置情况”的相关栏目中评判出地块当前在闲置方面的定性。其中包括“是否闲置土地、闲置时间认定、闲置原因、拟处理意见、是否擅自改变用途及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违法用地认定”等,这些将决定开发商手中土地的命运。一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开发商,囤地,一地一表,土地,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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