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经过30年的发展,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财富都得到快速的增长。特别是近几年掀起了一场财富的资本化运动,更是让大多数民众感觉家庭财富在逐渐地增长。但是,当民众衣食住行基本上得到满足,财富有一定程度增长后,如何让个人财富更好的增长,或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如何让民众手上的“钱”能够更好的生“钱”,这就是最近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旨意所在。
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广大民众手上没有财富,或民众能够转化资本的财富很少,因此,在那个时代民众根本谈不上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但是,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当民众手上有一定的财富,当民众手上不断增加的财富可以成为生钱的资本时,民众财产性收入增长也就自然了。
但是增加广大民众的财产性收入,并非仅增加几个金融产品,并非仅是增加一些投资渠道,而是要建立在以下前提上的。
一般来说,财产或资产,并不是物,也不是财富,只有这些物及财富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产生未来收入流时,这些物或财富才能够成为财产,或只有物及财富的资本化、钱化之后才是财产。财产就是以产权契约、金融票据、证券契约形式将“财富”资本化的所得。在这里,要让“财富”成为财产,成为资本,就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个人财富必须要有清楚产权界定,用法律方式把个人财富界定得清清楚楚。这样,社会的财富才能有清楚隶属关系,是谁或不是谁的。个人才有权利对其财富进行处置并得法律保护而不被他人所掠夺。
同时,个人要对其财富进行处置就必须要有合适的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如果没有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把未来收入做票据化、证券化变现,那么个人至多只能感觉到拥有什么,但这些财富并不会产生收入,也不是资本。只有财富产权清楚界定,又有合适的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这样个人财富无论是进入或不进入市场交易,都能够成为财产或资本。比如说住房,通过按揭贷款就能够把个人未来收入流转为当前的现金流收入。一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易宪容,平民化,投资,金融,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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