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协委员、地税局局长王纪平1月22日在北京"两会"上透露,北京市已率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
来自中介行业的消息表明,北京市初次制定的物业税税率为每年征收物业评估价值的0.8%-1.4%,实际征收额依据物业每年评估价值变化。
记者另外获悉,除北京外,多个城市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
各个城市所递交方案内容不同,依据自身情况而定,但意思都一致指向一点:目前这些城市已经具备物业税"空转实"的条件,如果不能实现"空转实",再"空转"下去已经没有意义。
申请:"空转"到"实转"
北京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至今已有3年。
200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将物业税"空转"试点城市由6个扩大到10个。而物业税"空转"试点城市扩大到10个已经说明了物业税"空转"三年的试点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肯定,开始向全国推广。
北京市地税局一位有关人士说,北京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全部由国家税务总局来掌控,但是从北京市试点情况来看,一些诸如物业价值评估等难题已经得到突破性解决。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申报物业税"空转实"主要出于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完善目前税制,相应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物业税的工作;二是开辟新的地方税源,优化北京市税收结构;三是增强税收参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功能,以区别性物业税来调节购房需求。一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物业税,"空转实",申请,税务总局,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