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一峰对记者分析:“这份调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督促开发商明确未来几年开工建设面积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商自己上报的数据来确定土地是否存在闲置的情况。”
换句话说,如果开发商自己上报的未来开工计划未能兑现,这个摸底调研表很大程度上将成为未来认定土地闲置并进行土地闲置费征收、闲置土地收回的主要依据之一。
而该调研表上报后,主管部门还将根据土地的现状,在“闲置情况”的相关栏目中评判出地块当前在闲置方面的定性。其中包括“是否闲置土地、闲置时间认定、闲置原因、拟处理意见、是否擅自改变用途及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违法用地认定”等,这些将决定开发商手中土地的命运。
根据要求,该调研表要求在2008年1月10日前上交。
上述接到通知的开发商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虽然日前由国务院下发的《通知》在处理闲置土地的具体措施上并没有增加更多新条款,但加上了一个限期——2008年6月底,这个很值得关注。
“我们的理解是,摸底调研将在6月底前完成,而此后,对被认定是闲置的土地进行严格处理。对一些开发商手中的闲置土地而言,‘6·30’无疑是个大限。”上述开发商对记者说。
20%的土地闲置费没有征收
然而,各地闲置土地处理这个长期的大难题,是否将随着国务院这次的严令而迎刃而解?
多位开发商人士表示,更关心当地政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力度。
《通知》要求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而事实上,上述政策其实早已成文正式下发,只是在各地的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一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土地闲置,开发商,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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