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曾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随后多次强调和完善。
但多位开发商人士均向记者表示,截至目前20%的土地闲置费在包括上海在内的许多地方其实并未真正征收,“要说有征收土地闲置费,那税率也是0%。至于收回闲置土地,到目前为止,那更是难上加难。”
据记者掌握的情况,开发商往往通过对地块圈个围墙、打几个桩等方式,在地块上进行简单的施工动作,就可以顺利避开土地闲置费。而每块土地闲置的原因往往各不相同,政府要进行收回,开发商会拿出动迁问题、周边规划调整导致地块项目规划调整等诸多源自非开发商本身原因引起闲置的理由。
“尤其是像上海市中心地段的诸多地块,有不少确实由于轨道交通规划要求多次调整规划而开工延后的地块,也有不少是遇到拆迁问题迟迟未见动工的地块。”柴一峰告诉记者。
例如,协和集团旗下的上海静安区协和城地块在搁置将近10年之后终于在近期启动,主要原因就是规划的多次调整;同样还有世茂集团旗下的上海重点商业项目“万象商都”,也是面临轨道建设需要而重新调整规划的尴尬,至今未能动工。
而上海究竟有多少闲置或即将成为闲置的土地,一直是个谜。
根据2007年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的报告,从1988-2005年,上海出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43666.37公顷、可建面积42131.96万平方米,但1986-2005年,上海商品房建设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仅分别为25698.58万平方米和22037.45万平方米。可建面积和商品房供应这两套数据有着近2亿平方米的差额。
这2亿平方米差额背后指向的巨量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将陆续被定性为闲置土地,这或许是上海新一轮摸底调研闲置土地、处理闲置土地的真正“任务量”。一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土地闲置,开发商,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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