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中国土地权利调整的改革目标应该是:仍然保持宪法中现行国家和集体土地分有制制度;建立城乡不同所有土地的统一使用权的复式体系;确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法定不动产,促使其转让必须按照不动产转让的规则进行;确保全国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采用依法登记的要式行为转让。建基于不同土地所有权而保留统一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应该成为中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的基本方向,由此将形成中国比较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法律权利特征,即有偿性、期限性、平等性和出让方的单一性和受让方的广泛性。
5)统一地权可以改变流行性住房消费、恐慌性购房的社会集体行为
必须承认,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以人民币为纸币本位制体系的范围之内,目前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仅为3.06%,还要应对中国3%左右的通货膨胀,扣除通货膨胀,人民币的实际回报几为负数,据此实现保值增值就必须尝试设立多种投资工具,解决土地使用权市场的全面放开和合理分配,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财富增长的需要。截至2007年4月30日居民存款是178488.93亿元;全国居民户贷款43427.02亿元,这4万多亿元的规模大部分是住房贷款。它说明大部分居民存款被转移进生产领域了,虽然居民消费潜力巨大,但是消费创造还没有革命性打开。如果不打开统一地权市场的巨大投资机会,这笔钱的出路就必须解决。
由于目前政府掌握着土地市场的开关,决定着土地供应量,当大部分人被房价快速上涨的拟象控制时,没有认识到集体畸形需求导致的炒楼行为,可以构成高度的风险,从而导致住房资产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反而形成了相对自发、不可预料、无组织、不稳定的因城镇房屋价格上涨而出现的集群、攀比、追赶的流行性住房消费、恐慌性购房的社会集合行为。倘若这样观察,中国住房的资产就有了泡沫,有了透支。如果允许目前可以充分利用的价值100万亿元以上的两亿亩农村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必将重构我们的住房财富体系。一共10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关键字:地权,房价,住房市场,投资,高房价体系,土地利用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