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利润空间,首先要严格成本核算,剔除不合理的开支进入成本,比如一些开发过程中的“腐败成本”,将这个成本也算在消费者的头上,是不合理的。因此,宋林飞也建议加大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力度,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去年,重庆最牛的“钉子户”引发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议论。《物权法》出台后,拆迁工作如何做到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在这次的全国两会上,江苏代表团的多位代表联名建议尽快制定《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法》。
应立法保障拆迁户权益
拆迁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但因直接面对老百姓,其中难免会有矛盾。《物权法》中虽然涉及到了拆迁工作,明确了政府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个人的房屋,但其作出的毕竟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拆迁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
代表们认为,目前对于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征收与拆迁的权限和程序尚无法律规定,被征收群众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维护和保障,因此制定《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法》明确这些内容很有必要。
代表们建议,立法的原则应强调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明确征拆行为的主体是政府,开发商没有拆迁的资格;拆迁过程中程序繁琐,在法律中必须对拆迁的程序进行细化。在拆迁过程中,要做到“七个公开”,即拆迁政策公开、被拆迁人情况公开、安置房源公开、困难群众公开、补偿安置结果公开和保障机制公开。一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代表委员,房地产反暴利法,中等收入者,开发商,购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