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在规模与速度上。以东部沿海某城市为例,最近十年每年的动拆迁户数都在7万~8万,每年创造出800万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需求。2002年,当地住宅总销售面积为1848万平方米,动拆迁导致的刚性需求占了近一半。
如此大拆大建尽管能带来种种好处: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可以从中获得大量商业用地和交通用地、城市面貌和功能得以优化,但受限于财力,动拆迁安置、补偿普遍引起不满,前些年强迁大量发生,甚至流血冲突也时有耳闻。近年来,不满动拆迁已成为各级上访的主要诱因。“钉子户”、“上访户”的大量存在需要反省的也许不应是个体,而是地方有没有掘地生财、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成分在?
其三,从房地产市场攫取过多,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形成了路径依赖。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振亮博士作过有关研究,从沿海某城市“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的详尽数据分析中得出结论:地方政府是商品住房行业最大的得利者。
“十五”期间,这个城市的住宅一级市场完成新建住宅销售11467万平方米,销售额达7144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1.建设安装费:按低层、多层、高层综合计算为1500元/平方米,共计约1720亿元,占房价的24.08%。一共13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关键字:中国楼市,房地产业,商品房,囤地,拍卖,房改,住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