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企业所得税预征:按照营业额15%计算利润,所得税率33%,共计354亿元,占房价的5.00%。2006年起,按照营业额20%计算利润。
在以上9项中,属于政府的收入有:第二项“土地出让金”(1720亿元)、第三项中的政府行政审批费(115亿元)、第四项大市政配套费和人防费(349亿元)、第八项营业税收(464亿元)、第九项企业所得税预征(354亿元),共计约3002亿元。
将销售额7144亿元减去以上九项支出,就是开发商的得利:约1336亿元。
垄断企业如水电煤气等部门、通信部门的收入,相当于上述第三项中的“公共事业单位”收费,计344亿元。
商业银行从开发企业贷款和住房消费贷款中获得利息收入总计约314亿元。
综上分析,政府是商品住房开发中最大的获利者,开发商次之,接下来是垄断行业和商业银行。
由此,人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近年诸多城市“地王”在加速度推陈出新,土地出让市场的抬价近来发展到近乎疯狂的地步。供求紧张固然是当前房价上行的因素,但坦白地说,一些地方政府“以楼市引领地方经济”的错误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仍是主因。不可否认,房地产业能对地方经济起到促进作用,但过度强调这种靠“吃子孙饭、断子孙粮”换来的眼前好处,极有可能引发土地资源的滥用、消费能力的透支,并进而产生出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一共13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关键字:中国楼市,房地产业,商品房,囤地,拍卖,房改,住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