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发布第71号文,规定同年8月31日起,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此即“831大限”。其目的在于消除土地协议出让中的腐败,但结果成了双刃剑:消除了制度性腐败,伴生了地价飞升、房价急涨的“副作用”。
以上海为例,“831大限”后的3个月内,松江区地价由每亩50万元左右飙升到100万元左右,市区地价则由每亩100万元甚至零批租(自行解决动迁安置)上升到300万至500万元,个别地段超过1000万元甚至3000万元。土地急剧增值带动房价暴涨。上海松江新城的房价2003年底每平方米为2600元,2004年底增至4800元,2005年初在6000元以上,2007年底达到12000元以上。
进入2007年,在资本市场财富效应的刺激下,土地市场异乎寻常地亢奋。“地王”不断推陈出新,地价高昂得远远超过正常的测算范围。一些已上市或准备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均在大量储备土地。其购买土地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及时建设可售房源,而是获得从证券市场圈钱的筹码。准备上市的房地产公司拼命增加土储,以便提高IPO价格,从股市融得更多资金。譬如重庆某地产公司正在酝酿赴香港上市,在上海这样的全国楼市“高地”拥有土地,可以大大提升“公司价值”,所以一掷十亿金,不惜将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地块的楼板价打到近10700元/平方米,创下上海郊区地价之最。已经上市的房地产公司,或如远洋地产、SOHO中国等,通过IPO圈钱上百亿,或如万科、金地、保利,通过增发、派股、发债等方式,从股市再融资几十亿、逾百亿,巨量资本在手,必须持续地储地。在相当程度上,土地的用途发生异化,项庄舞剑,意在“圈钱”。一幅“地股拉扯”图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圈地—上市/增发-圈钱-再圈地”。一共13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关键字:中国楼市,房地产业,商品房,囤地,拍卖,房改,住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