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房产政策
上海居住权就业权将纳入法援范围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8年3月24日8:55 人民日报  包蹇
  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司法局将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居住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等将被纳入援助事项,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关明泉介绍,目前上海市法律援助对象的经济困难标准为低保线的1.5倍(即人均月收入525元以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仅10项。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上海市司法局将加强与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协调,努力争取进一步放宽该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至少放宽到低保线的两倍,同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门槛。
关键字:上海居住权,就业权,法律援助,上海市司法局
>>相关新闻
>>摘自“人民日报 ”的资讯
·人民日报:四大问题困扰房产市场 今年将回归理性
·经济时评:实现"住有所居"绝不能忘记"夹心层"
·我国房地产企业超五万八千家 年竣工面积5亿多平
·专家详解“以房养老” 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
·国土资源部规定:付清全部出让金才发土地使用证
>>由“包蹇”撰写的资讯
·香梅花园官司:开发商拆样板房毁证据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