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银监局昨日表示,经调查核实,目前暂未发现商业银行存在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现象。CFP资料
针对备受关注的第二套房贷“门槛”松动问题,上海银监局昨日表示,经调查核实,目前暂未发现有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现象。各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也一致坚称并未放松第二套房贷款。
“经专项调查未见松动”
2007年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此后,上海各中资商业银行均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
目前,上海各中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以住房贷款次数为套数。第二套房贷款的成数均规定不超过六成,利率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同时,对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在满足借款人已还清前期住房贷款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条件下,各商业银行允许其再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仍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个别媒体近日曝光,有商业银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已现松动。上海银监局昨日称,该局为此进行了专项调查,但并未发现有松动现象。上海各中资商业银行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均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款相关政策。一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上海银监局,第二套房贷,人均住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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