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房价涨幅较高,部分城市12月份房价环比开始下降。2007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涨幅为7.6%,涨幅比上年快1.8个百分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涨幅比上年快1.8个百分点。其中,上半年房价涨幅基本平稳,从6月份开始房价涨幅明显加快,到11月份房价涨幅有所放缓,12月份部分城市房价环比涨幅开始下降,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下降的城市有18个,石家庄、沈阳、长春、长沙、广州、深圳、南宁、贵阳、昆明、西安等10个城市房价环比涨幅下降约0.2%。
地价涨幅加大,局部地区出现房地价格倒挂现象。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7年一至三季度70个大中城市土地价格上涨较快,平均上涨12.8%,其中一季度上涨9.8%,二季度上涨13.5%,三季度上涨15%;而同期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6.7%,一至三季度地价上涨幅度比房价增幅高出约一倍。部分城市“地王”频出,新出让地块的楼面地价,已接近或超过周边在售楼盘房价。这种房地价格倒挂的现象值得重视。
2007年主要房地产政策及影响简析
2007年,利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实施调控成为房地产政策的主要特点。与此同时,随着住房公共政策的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税收政策
2007年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交纳将由先前大部分地区实施的“预征制”转为“清算制”。
清算土地增值税本身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一个环节,并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由于项目开发的速度越慢、土地囤积的时间越长,企业就会支付更多的税款,从长期看,该政策落实的效应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降低房地产开发利润率,控制房地产开发中的“暴利”现象;二是防止开发企业囤地,加快开发进度,进而改善住宅供求关系,缓解房价上涨压力;三是压缩高档商品房的利润空间,引导投资转向普通住宅供应,改善供应结构。一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房地产业,住房保障,政策,《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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