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讲,即使这里上交的全部是利润,不包含租金,问题也有个先后次序问题。在租金、税收和利润三个范围中,租金是更接近于成本的概念,其次是税收,这些是在扣除成本以后最先分配的部分,不管有没有盈利。而且分配的比例是前定的。与此不同,利润是最后分配的部分,而且分配的比例一般是后定的,是股东和经营者讨价还价的结果。
垄断利润来自要素低价
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中,绝大部分是国有垄断部门的利润,大约占2/3左右。国有垄断部门的利润其所以那么多,秘密有二,一个是现代产业经济学能够解释的垄断价格,一个是它不能解释的“中国特色”。
按照现代产业经济学的理论,垄断部门其所以能够取得超额利润,是由于它可以实施垄断价格。这样做的结果是,一方面使产量减少,造成社会福利损失;另一方面,把消费者剩余转为生产者剩余,变成垄断者的利润。这个问题在中国大量存在。
在中国,国有垄断企业高额利润的第二个来源是资源要素低价。国家把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资源无偿或者低偿授予这些垄断国企,只是象征性地收取很少的资源税和资源使用费。例如,我国农垦系统有国有农场2000多个,占地5.88亿亩,全国大中型国有矿山企业占地0.113亿亩,均未上交地租。再如,我国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但《矿产资源法》没有有关资源租金的规定,而矿产资源使用费从原来的8-24元/吨上调为24-30元/吨,仍然是九牛一毛。这就大大低估了垄断者的成本,实际上是国家对垄断国企的利益输送,可以称之为垄断租金。一共14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 关键字:宏观经济,四大背离,政策,经济运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