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出,如果能够按照中央、省和市县三个层级配置税基,地方税在基层市县级的支柱应该是不动产税。这种税的基本运行导向,是让地方政府专心致志地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把职能放在优化本地投资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上面。“只要做好这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益问题、支持它履行职能的财政建设问题就内在地解决了,因为不动产税作为支柱税收的税基评估制度,使得它的职能可以得到它在财政收入方面的实际回报。每隔几年重评一次税基,都是它优化投资环境的努力得到财源回报的套现时机。”贾康说。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探索通过税制改革来防止城市发展靠扩大用地规模来取得发展成本。“要提高土地利用率,这方面我们现在的规划和标准有了,缺少的是一种经济手段。有必要通过经济手段提高土地的用地成本,特别是保有环节。”王守智说。财产税、不动产税或者物业税,在国外已成为主要的地方财政税收体系,也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大政府收益来源的主要手段。一共3页 上一页 1 2 3 关键字:财政,土地,税制改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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