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结束福利分房之后,住房保障一直是“短板”。近年来,各种问题不断显现,城市地价不断创出新高,房价节节攀升。
从2004年的“71号令”到2005年的“国八条”、“新八条”、“25号文”,再到2006年的“国六条”、“九部门37号文”,各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不断出台,但房价却越调越高。
2007年8月,国务院24号文,即《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包宗华回忆,当年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力度过大,渴望“以地生财”的地方政府不愿实施,只有北京等城市陆续在进行建设,但比例远远不够,加上建设面积、购买人群界定不严格,出现了“开宝马车住经济适用住房”的现象。
时至今日,“钱”依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瓶颈。以廉租房建设来看,建设部、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这400万户低保家庭,截至2007年年底,已经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其中,有68万户是2007年一年解决的,远远超过1998年到2006年解决的数量。
另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
为确保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国务院24号文明确提出,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净收入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进一步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将由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给予支持。一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姜伟新,廉租房,住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