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主的房地产权证上,三个小区不仅地号、面积各不相同,开发时间也相隔久远。长岛的业主告诉记者,按香岛最后的交房时间,要到2011年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而长岛现已交房7年,星俪苑也已交房4年,很多设施设备都需要维修更新,因没业委会,至今无法动用维修资金。 鉴于松江区房地局的行政决定使业主大会成立遥遥无期,长岛和星俪苑的部分业主都在各自酝酿,准备通过司法途径来要求撤销8·14公告。 【点评】这是典型的“拉郎配”。当长岛需要更新设备的时候,香岛的业主才刚刚入住,即便强行成立了“三合一”的业主大会,又怎能让利益不同的业主达成共识?房地部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必须依法进行,而不是拍脑袋画圈。不懂法就应该学法,怎能成为乱作为的理由?一共7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关键字: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法院,业主,小区,拉郎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