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没有区分两个市场, 也没有区分两类不同的需求。笼统的一句“需求”旺盛,成为判断房价应该上涨的最主要的理由。但是模糊的“需求”概念导致模糊的价格判断。实际上是利用大多数人的居住需求推高整体房地产价格,有利于少部分投资者的赚钱效应 关于2008年房地产价格现在众说纷纭,主要观点无非是“看涨”或者“看跌”。我们认为,在2007年出台的一系列新的房地产政策环境中,谈“房价”不能太笼统,一定要区分清楚居住性市场和投资性市场这两个不同的市场。否则,房价涨跌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
两个房地产市场的区别
首先,2008年的“房价”必须讨论两个价格。在新的房地产政策下,房地产行业被清楚地划分成两个市场,一个是居住性市场,一个是投资性市场。两个市场就有两个价格。判断2008年的房地产市场,就不能笼统地讨论“价格”,要分别讨论“居住性市场的价格”和“投资性市场的价格”。笼统地谈价格,就会混淆两个市场不同的价格形成条件和价格形成规律, “房价”概念就不准确, 不符合“房市”目前两个市场的格局。
其次,两个市场使需求被清楚地细分。两个市场有两类不同的需求。居住性市场的需求是实际需求,这一个市场的需求是以一套住房为目标的,或买或租。居住性市场的需求者基本是低收入人群,受收入水平约束,价格的稳定对他们的需求十分重要。居住性的需求市场比较接近一般的商品市场,一套住房的效用满足度和收入约束,可以产生稳定的均衡价格。
投资性市场的需求是赚钱的需求,这个市场的需求是以买卖房屋赚取价差为目的的。投资性市场的需求者是不在意价格高低的,他们最在意的是价格必须不断上涨。只要能够在比购买价格更高的价格上出售,赚钱需求就能得到实现。投资性市场赚钱需求的效用函数,理论上是没有最高满足极限的。换句话说, 赚钱需求对价格有无限上涨的需求,从需求角度是没有均衡价格可寻的。一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房价,涨跌,房地产市场,政府,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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