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税收新政”靴子落地。4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省级地区的住宅(非经济适用房)的预售收入,按照预计利润率不低于20%的标准预缴企业所得税。
“房企税收新政”之所以被视为利空,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利润率比此前有所提高,此前企业预缴所得税利润率一般以15%计算。第二,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一旦将所得税每月缴付,则资金流动率将有所下降,这对于目前在从紧货币政策下艰难度日的开发商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地产股闻声大跌,与此不无关系。
但是,如果从调控房价的角度来看,“房企税收新政”可能存在着一定的隐患。
首先,它认可了现有的房地产业的利润率,压缩了调控的空间。房地产调控的目的在于稳定房价,在房价多年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调控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房价的理性回归,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压缩开发商的暴利,同时,压缩地方政府的税费收入。一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暴利,房企税收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利润率,开发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