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买房时,业主陈红雨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眼睁睁看着房屋建成后却不能按时交房入住,也无法办理相关产证,并且这种情况会持续近两年;更让她想不到的是,如果要住进自己的新居,还要自己写下申请书,一旦房屋出现问题要自己负责。
日前,业主陈红雨向晨报反映了她在浦东新金桥路1088号中惠广场购买新房所遇的麻烦事。据了解,与陈红雨同样遭遇、签订该楼盘商品房交易合同的共有140多户业主。
笔者调查时发现,该楼盘是1994年8月拿到预售许可证的,目前该楼盘的合法使用年限只剩下34年,且楼盘因涉及超规划建筑5700多平方米而被有关部门处罚。开发商今年3月13日拿到的规划合格证中,土地使用性质由原来的商住、办综合变更成了公共设施,这给业主的产证办理带来了重重困难。
■业主投诉
延迟交房近两年,入住需申请
昨天,笔者来到新金桥路1088号的中惠广场,3幢大楼已建成,且配套设置也已到位,其中A幢28层的高楼已经有公司进驻,B1、B2两幢19层的大楼底楼也有商铺营业,但楼上只有少数几户业主入住。
业主陈红雨向笔者介绍,她是2005年8月了解该楼盘的开盘情况的,当时从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相关批文都很全。当年10月,陈红雨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了相关银行贷款。让陈红雨没有想到的是,楼盘2006年底建成后,开发商却一直无法提供《房屋交接书》,更无法办理相应的房产证。
据业主朱春晖介绍,与他和陈红雨一样在苦苦等待楼盘大产证的业主至少还有100多户。“大约有20多户业主因为急着用房,已办理了入住手续,但入住前必须填写一份申请书,申请书要提到,房屋设施已经齐全,但还不具备合法入住条件,属业主自愿要求入住,如果入住,可以不交物业费,但将放弃索赔违约金的权利。要我们写这样的申请书,明显就是告诉我们,如果房子出问题,到时就由我们自己负责。一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金桥,业主,合同,楼盘,预售,房屋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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