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房产政策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局重申第二套房贷相关政策
房产之窗网 http://www.ehomeday.com 2008年4月3日8:45 东方早报 梁文汇
  昨天,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房地局)再次重申:将会积极配合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做好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复核。上海房地局明确表示,核查后不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提请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上海房地局、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2月3日联合下发、3月31日在上海房地局网上公布的《关于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对于首套住房家庭的人均面积将通过上海房地登记部门进行核查以保证其准确性。 

  昨日,上海房地局有关人士再次向早报记者介绍了核查的流程:需要查询住房面积情况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主动申报并承诺其(包括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贷款银行初审后,如果对其准确性有所质疑,银行出示查询单,由借款人本人去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去核查;核查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核结果;不符合央行、银监会相关规定的,房地部门不给予办理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手续,并提请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上海房地局有关人士昨天表示,上海出台上述通知就是为了落实中央政策。去年12月上旬,央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不过,截至昨日,央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仍没有直接明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此前,市场一直传言将会按照上海统计局发布的去年末上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2平方米来制定标准。对此,上海房地局有关人士昨天表示尚不知情。
关键字:上海市房地局,第二套房贷,家庭住房面积,政策
>>相关新闻
·二套房贷优惠 上海标准可能为人均32.2平方米
·观察:二套房贷政策“松动”泛滥 银行面临严查
·规定明确 首套住房人均面积须经交易中心审核
·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公布:今年将严打炒地炒房
·廉租房每户住房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商务部酝酿进一步规范外资房地产投资
·上海房地局:人均32.2平方米以下享首套利率
·上海银监局:“第二套房贷暂时未见松动”(图)
·央行官员建议向低收入家庭发放房补
·银监会紧急调研第二套房贷松动 严禁“放水”
>>摘自“东方早报 ”的资讯
·刚性需求入场 3月上海二手房市场成交增4成
·新建五大部三家正式挂牌 建设部挂牌时间未定
·二手房“跳价”再现上海 大宁楼盘一月涨30万
·沪商品住宅成交量连续三周上升 4月房价或上涨
·李嘉诚:继续看好内地楼市 楼价走势比较乐观
>>由“梁文汇 ”撰写的资讯
·受"限外"影响 07年外资在沪整体收购降至29宗
·新盘促销“重拾”两成首付 降价之外最有效手段
·廉租房政策 上海动迁“租屋”有望全市推广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