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房地资源局公布《关于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将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严审“首套住房人均面积”,以配合相关部门贯彻央行和银监会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规定。
去年12月,央行、银监会下发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昨天市房地局发出的通知则明确:需要查询住房面积情况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申报并承诺其(包括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经贷款银行初审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核查。贷款银行按照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审核确认借款人是否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日前,上海银监局再次要求本市各家银行要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规定,对违规行为要立即纠正。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已明确将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个人住房抵押登记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将提请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关键字:上海市房地局,首套住房,人均面积,上海银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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