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称,1999年后,随着上海房地产业逐步走出低谷,开发商以低价卖房方式打点官员之风渐盛,至上海社保案发后,此风才大为收敛。
一般而言,开发商通常会把30%的房产以内部认购等方式打折出售。为保利润,大部分折扣会控制在15%以内。能获30%-50%的高折扣者,通常都是有一定签字权限的中层官员,或一些特殊利益关系人。
折扣卖房的潜规则,在荣福房产2002年7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中表达得颇为露骨——“公司在开发该项目过程中,受到各政府及协作单位有关领导等的关心支持,各股东一致同意授予蔡青峰总经理对于本项目销售中持有726.75万元的特别优惠处理权”。
根据荣福房产制定的计算公式,上述700余万元的特别授权,可给五位客户五折、给五位客户八折及给十位客户九折。而从实际操作看,超过20名买家获得了三至五成折扣,已大大超过“特别优惠处理权”。
利益交换
开发商变更土地合同获利
与早年上海房地产界盛行的“合资开发”故事类同,中方上海无线电四厂有地无钱,外商黄进益持币觅地。双方合股开发,多是中方以地入股,开发后获部分物业补偿;外方出资开发,包揽一应事宜。 然而早年的外方往往资金不济,加之上世纪90年代末沪上地产不景,上家空持项目而无力开发,多有转手之举。
1999年,台商蔡青峰以兆丰国际(上海)有限公司,参股接盘帝景苑,与两名上家签署《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上海兆丰全权负责项目策划、实施和日常管理,保管财务资料及公司印鉴,原外资大股东香港荣福只派员监督施工及了解销售情况。一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帝景苑,折扣,客户,房价,开发商,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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