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荣福房产的人士则进一步指出,该公司在2003年底付出一笔超过300万元的“政府规费”,或与案情有涉。
根据荣福房产的对账结账信函,这笔“政府规费”缘于“项目超规划”,其中94万元罚款分别由设计方华东建筑设计院、开发方荣福房产上交上海市规划局;另有206万元,则以一份电梯大厅装修合同的名义,分四次付予上海清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荣福房产在内部通报时,称清建公司为上海市规划局下属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清建公司为一家成立于2000年的私营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持股80%的大股东吕新尧年逾70,是南市粮食局退休员工;另有20%股份为黄小妹持有,后者也是离退休人员。
关联人士称,除了打点规划系统,上海房地局方面亦不能绕过,在帝景苑购房的朱文锦,其间出力不少。
为了减少公建配套成本,荣福房产曾与上海鑫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包干合同》和《管理合同》,约定由鑫尊负责楼盘所涉公建配套工程,与相关部门协调,保证荣福房产须上缴政府的公建配套面积从原总面积的7%降至4%,并通过验收。
所谓公建配套,系指开发项目中,为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开展社区活动所必要的公益性事业所需用房。项目完工后,由开发商向房地部门提交,普通住宅项目所需公建配套比例,大多要求在项目建筑面积的5%以上。
在实际操作中,若开发商不能提交足够公建配套面积,可以货币代缴。上述包干合同正是基于这一形式。而合同所提及的部门,实际操作中主要指上海房地局以及徐汇区对口接收的政府部门。
合同显示,委托包干价格为2730万元,另支付300万元管理费。这意味着,开发商支付鑫尊建筑3030万元,由后者全权打理公建配套一应事宜。一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帝景苑,折扣,客户,房价,开发商,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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