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人士分析认为,对于被套牢的炒家,解套的途径无外乎王先生提到的二种:一是接受现实,按现在的市价处理,对于较早入市者,可能仍有赚头,但对于在2006年底入市者,需要面临“斩仓”的痛苦抉择;二是装修后出租,同样租价难抵月供,仍然是亏本,目标是赌楼市的继续升值。“2007年11月前购买房产的,正赶上了房地产的下降通道,这些人将成为自2000年以来中国的首批房产负资产者。”深圳知名的投资客邹先生说。
以香诗美林的房产为例,一套150平方米的房产现在挂牌价300万元左右,首付90万元,目前的租金是1万元/月,那么一年的收益是:房租12万元减去贷款利息10万元,赢利2万元。但是,如果将90万元作为定期存款,可以获得一年3.5万元的利息,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风险。如果来年房价不涨,90万元投资这套房产房租实际上是亏本的。
邹先生介绍说,深圳炒房团这种类型的投资客已经基本山穷水尽,目前就靠加按、高利贷等方式维持月供,甚至有些人连过年的几千元都是向人借的。他估计再过一两个月这类投资客就很难顶住了,摆在他们面前的基本上只有两条路:向银行断供或者贱价出售。
也有投资者试图寻找第三条路径———向开发商施加压力索赔,甚至深圳一些激愤的购房者声称要终止还贷,也就是以断供相胁。由于不满开发商开出6.5折的销售价格,深圳市宝安区泰华阳光海的100多名业主提出,开发商应该承担降价销售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业主要求“补差价”或“退房”,否则就要终止还贷。但负责泰华阳光海按揭业务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业主断供,银行的应对方法是:每个月扣款会提前短信通知购房者,如果扣不到款就会进入催收程序,第一个月用电话和书信催收,第二个月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催收,第三个月会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措施。一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关键字:银行,贱售,炒房,房东,解套,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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