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改革发行定价机制。发行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是发行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过去新股定价方式采用的是设定发行市盈率上限的行政定价方式。这种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实行市场化定价,需要诸多条件。需要发行人及其承销商有研判公司基本面、确定价格的能力,需要投资人有议价的能力等。根据市场发展已经建立的基础,证监会一方面适时推出询价制度,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着力提高投行水平,努力使询价制度日趋完善和高效。目前首发推行询价制度,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累积投标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新股定价更趋理性。
尚福林说,发行监管体制的改革,体现了如下特征:一是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强化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无论是发审委制度,还是保荐制度,都是发行监管环节的专门制度;从保荐意见、审计意见、律师意见,到初审意见和发审委裁决,是发行监管环节的专业分工把关。通过这些安排,突出了发行监管过程中中介机构的专业把关作用。二是适时改革,坚持市场化取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自愿保荐体现了市场对拟上市公司的筛选。询价制的实施既考虑了新兴市场的过度波动特征,也是逐步将定价权归位于市场主体的探索。三是牢牢把握独立性。发审委办法明确要求委员们要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代表其所在的机构,防范利益冲突及各种干扰。其它参与发行阶段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也都要依法合规地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性要求是发行监管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四是总体布局,为推进核准制向注册制演进打基础。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询价制度构成目前阶段发行监管的基础制度,这些关键制度的实施,将全面提升保荐能力、定价能力、审核能力和各类中介机构执业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发行监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为IPO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核制度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创造条件。一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关键字:证监会,尚福林,发行监管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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