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于经济适用房,应该是这样的思路:一是经济适用房只卖不租,而能买得起房的不会是最穷的人,而我们有限的财政资源应优先补贴给最困难的家庭,重点是搞廉租房;二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属行政划拨,免收出让金,所以地方政府大多会将远离市区、市政配套条件差的地拿出来。而低收入家庭既无法在当地就业,也负担不起沉重的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三是对象审核既困难,成本也很高,很难杜绝以权谋私和变相福利现象;四是低收入家庭勉强举债买房,必然挤占合理消费,导致生活质量下降,而稍有能力买房者又未必愿买路远、质低、房型小的房子,因而很可能像过去搞的安居房一样,因市场定位错位而卖不掉,白白浪费财政资源;五是大规模集中建造经济适用房可能形成新的贫民区,从而形成社会问题,并成为下一轮旧区改造的对象。所以,建议政府不要大搞经济适用房,只搞一小部份“双限房”。对于现在买不起房又不符合享受廉租房条件者,搞一些经济租用房即可。同时,政府应注意控制廉租房的规模,不要“矫枉过正”,不然又会回到住房福利化的老路。
当前各地大举建造经济适用房的势头超过廉租房,这是不对的,有些城市甚至要将中产阶层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更是不恰当的。国家财政属于全民所有,广大农民的经济能力比城里人差得多,农民解决住房问题都是自住其力的,国家并没有贴钱。对于城市低收入阶层,国家财政贴钱提供廉租房是可以的,但只能满足基本需求,要条件好或者自己置业还得靠个人努力。一共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调控,房地产业,对策,房贷政策,房价,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