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工商局的统计,目前南京房产中介公司的数量不低于3000家。随着“不动产担保”,以及中介“联保”的逐渐推广,多数的小铺面很有可能关张大吉,他们最终将连“戴镣铐跳舞”的资本都没有,南京中介行业的洗牌或将加速。
日前,南京市有关部门颁布新规,规定从9月1日起,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得拥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不动产,且交易资金必须通过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
该政策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大型中介代理行可能将“戴镣铐跳舞”,小型代理行则被直接扫地出门。不仅不能挪用购房款,南京市日前连环出台的新规还将使得全市中介行佣金“市场化浮动”,在几家大的中介代理行掌控“定价”先机之后,或将加快南京3000多家中介行的洗牌进程。
谨防第二个“融众”
为了帮市民管好房款,南京市工商局、房产局以及公安局和人民银行于8月底便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为和存量房交易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根据规定:“房产中介机构必须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新的备案手续,其中要出具与注册资金相当的不动产作为信用担保。”
这一主要针对中介房款的规定还更改了南京市二手房交易的流程。调整后的流程将针对购房定金、收付款、按揭贷款等全部款项进行实时资金监管。至此,若《规定》施行,中介将很难接触房款,而南京市今后即使个人进行二手房自行交易,也必须将全部房款打入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
记者通过南京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的二手房交易流程中,针对按揭贷款的款项有严格的监管规定,要求银行放款必须要打将房管部门开设的专用资金监管账户中。但是《规定》中则要求,即使是购买住房的定金都必须打入监管账户。
“目前二手房交易的结算资金已经设立,今后资金托管将是必要的交易环节。”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明确表示。一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南京楼市,房产中介,新规,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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