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总局昨日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将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营业税;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则免征营业税。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但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没有明确区分到底如何征收。
业内人士指出,昨日出台的新规定明确了转让“超过2年未满5年的普通住房”将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因此对市场影响最大。
业内称还需其他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去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废止。
对昨日出台的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征收细则,美联物业上海市场研究部算了笔账:假设2007年1月购入一套100平方米、16000元/平方米的内环内的公寓房,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界定为普通住宅,现以200万元卖出。依照政策调整前后营业税征收计算办法,政策调整前该套房是免营业税;而政策调整后,该套房要支付的营业税为(200万元-160万元)×5.5%=2.2万元。
美联物业上海市场研究部认为,此次营业税细则带来的卖房新增成本,并没有部分业内人士预期的那般大幅提高,“虽然会对投资产生抑制作用,但效果可能不大,业主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降低自身交易成本,比如将营业税转嫁给下家。因此说,营业税调控政策不会是对明年楼市产生深远意义的‘重磅炸弹’,对投机行为的调控还需要依靠其他政策。”
“从现在看,此次出台的营业税政策严厉程度小于预期。”汉宇地产市场部有关人士认为,虽然规定转让5年以内的普通住房将按差额征收营业税,但目前上海二手房交易中普通住房已不足5成。
更有“动力”做低房价
业内人士同时指出,由于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征收营业税差异巨大,买卖双方因此将更有“动力”签订“阴阳合同”做低房价,以减少缴纳营业税的目的。
“政府需要认真研究,制订相关的配套措施,让不太严厉的政策真正起到遏制投机、投资,保护自住、改善需求的目的。”业内人士说。
事实上,通过做低房价达到规避高额税费的行为,在房地产市场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但业内提醒说,这一做法有很大的交易风险。
业内举例说,如将一套180万元的房子“强行”做低到140万元,看似能挤进普通住房的行列,买家能省下一定的税费。但假如买家今后以250万元的价格再出售的话,营业税就要按照110万元的差额征收,而非实际上的70万元的差额。
“那个时候买家很有可能为当初选择做低房价而后悔。另外,通过这一手法还蕴含了其他风险,尤其是买家:低房价有可能无法通过交易中心的评估。这对买卖双方来说,都要消耗很多精力。”业内人士说。
业内人士还提醒说,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一些中介为促成交易尽快达成,往往会主动提出帮助买卖双方“做低房价”。“这时交易双方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应当综合判断,全面分析,不应仅从一时利益出发而忽略其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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